根据《诸暨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以下家庭被纳入我市临时救助。现根据政策规定,将暨南街道临时救助家庭长期公示如下,对于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电话:0575-8759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