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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三年第二十五期)

2024-01-10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统计区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3年1月至12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6184件,其中投诉12097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5%;举报4087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5%;商品类投诉9098件,占投诉总量的75%,服务类投诉2999件,占比25%,投诉调解成功10233件,成功率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3.8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2097

543.8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9098

75%

服务类

2999

25%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312

通讯产品

113

家用电器

174

食品

1325

保健品

3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215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4318

装修建材

174

其他

2464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1353

美容、美发服务

208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35

修理服务

91

设计、装修服务

67

租赁、旅游服务

3

文化娱乐服务

645

其他

597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2023年度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4318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7%,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本土区域特色产品:如服饰、鞋子、袜子、袜裤等,主要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商品存在起球、缩水、褪色等问题,商品虚假宣传,夸大商品的作用,误导消费者。食品类1325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5%,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超保、变质以及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食品的卫生问题,常有消费者反映在食品中吃到异物;其次是食品的保质期问题。交通工具312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主要反映:商家不兑现承诺,如贷款押金未退还、延期交车,新车质量问题,车辆多次维修故障仍未排除,以及车辆维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4S店售后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改善。家用电器17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主要反映小家电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修理服务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1353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45%,主要反映该行业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问题;酒店住宿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实际环境与宣传不一致以及服务态度不满意等问题。文化娱乐服务645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2%,主要涉及足浴、健身、早教、培训机构等行业的退款纠纷问题。美容美发服务20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7%,主要反映商家服务质量差、不按约定提供服务,使用美容美发产品后出现过敏反应以及达不到消费者理想效果而引发的退费争议问题。修理服务9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主要反映该行业修理效果不满意,以及修理价格存争议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