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机构负责人 陈初明
机构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滨江南路11号
联系电话 0575-87012354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体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教体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体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教育体育网点布局、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省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七)牵头制定职业学校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总结教育体育经验。

(九)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组织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协助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评审、培训等工作。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二)负责全市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市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负责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管理非教育部门举办学校的教育业务工作,核准招生计划,协助培训教师等。负责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十六)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七)按权限行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绍兴市委、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清廉绍兴”、“清廉诸暨”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体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推动体育文化发展,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体育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十)机构设置。诸暨市教体局设置责任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室(挂督查审计室牌子)、普教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学前教育办公室、体育科、计划财务室、安全管理科与督导室;下属单位7个,分别为:教育研究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教育发展中心、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教体分中心、体育发展中心和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