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87/2023-15447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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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璜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合同履约监管,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实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监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诸暨市璜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监管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为促进璜山镇经济发展,引进投资人在璜山镇投资建设的市级重点招商项目。
本办法所称项目监管是指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建设情况以及日常经营情况、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全过程。
一、项目履约监管
1.建设周期监管。由璜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非政府原因且未进行延期申请的逾期未开、竣工项目,按合同约定启动相应约谈或追责程序。
2.建设内容监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监管,即方案审查阶段和项目建设阶段。
方案审查阶段:在项目修建性详规专家评审时,璜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会同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对于建设内容核心条款是否纳入规划方案进行严格把关。
项目建设阶段:由璜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对于项目是否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实施严格把关。对违反合同约定或与规划审批内容不一致的项目,启动相应约谈或追责程序。
3.投产后实际用途监管。由璜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定期开展项目实地考察、调研,核实项目是否出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备案擅自改变项目主营业务。
4.优惠政策兑现监管。由璜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财政办公室配合,梳理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情况,并对优惠政策相对应的项目方履约情况进行跟踪。
5.经济效益指标监管。由璜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经济效益指标考核之日起,对固定资产投资额、税收贡献等经济效益指标进行核查。
二、日常监管
1.项目违约管理。对存在违约情况的招商引资项目,由璜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科室约谈项目方,督促其限时全面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前暂停扶持政策兑现。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约定标准或有关规定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相关扶持政策。对既不履约又拒不整改的企业,由璜山镇人民政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诸暨市人民政府,并提出终止招商引资协议建议,经审定后,及时依法终止招商引资协议。凡是协议被终止的,从违约时停止扶持政策执行。
2.联合审查。璜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璜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科室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运营、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视情况需要,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开展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