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2023年次坞镇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镇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和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实际,坚持“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公民同招、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班额控制、免试入园”等招生原则,根据《2023年诸暨市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3年次坞镇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体检合格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和服务户籍区域
学校 | 计划 班数 | 服务户籍区域 |
次坞镇中心幼儿园 | 4 | 次坞社区(次坞、新桥、新岭、上蒋),茨峰社区,大儒村(虎啸、姜家坞、大塘),新徐坞杨村(百步街、徐坞杨、里徐),上连村(上俞、上河),沈河村(下河、沈坞),大院里村(大院里),古竹院村(古竹院),石马坞村(石马坞) |
大桥中心村幼儿园(含红旗) | 2 | 溪埭村(溪埭、岭下),吕家村(西湖口、凤头、上后、大村),大桥村(大桥、桐树坞、红马坞、明庄),珠桥村(珠稼坞、丁桥头),红旗村(择坞、便堰、平阳地),白马新村(赵公、黄坭、新岭脚),新回头村(双堰头、香山),汪阮家坞村(汪董、阮家坞) |
凰桐中心村幼儿园 | 1 | 道林山村(新河、楼家桥),凰桐村(凰桐、三环、荪溪坞) |
庙前(点) | 1 | 新民村(里蒋坞、珊堂、何家、民联),里亭村(柴家、下陈坞),吴高坞村(吴高坞、庙前) |
按设定班级数招生,要求班额控制在25人以内。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1.申请入园幼儿父母(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
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 APP”,按照提示完成报名(详见附件 2 网上报名流程图)。有问题的可咨询对应幼儿园(详见附件 3)。
2.家长根据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和入读意愿依次填 报 1-4 个志愿,其中公办园志愿不超过 2 个,志愿顺序影响录取结果。信息填报完整确认无误,提交后可获取登记
号,登记号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
(二)组织录取
1.核验报名信息。各园/点对入园申请对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通知家长集中于补报系统开放日补填(更正)信息和资料,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网报志愿、信息及佐证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网报截止后,无特殊情况未经教体局核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确定预录取对象。根据核准符合“住户一致”条件的报名登记情况,根据招生计划核准表点对应服务范围。各园/点严格遵循“住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政策做好录取工作。政策保障等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园。在学有余额的情况下,由各园/点自主录取单类户籍适龄幼儿、单类房产适龄幼儿、适龄随迁子女等。预录取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家长。
3.现场核准确认。家长凭预录取短信通知,赴各园/点进行现场核准确认。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各园/点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并做好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现场确认时放弃就读的,或经确认存在填报信息不实的,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赴预录取各园/点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取消预录取资格。
4.统筹协调解决。填报志愿均未被预录取的、或被预录取后放弃就读的、或逾期未赴预录取各园/点现场核准确认的,由属地中心学校依据“相对就近”等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含民办),学位紧张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5.发布正式录取公告。正式录取结果由各园/点通过园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
6.公布剩余学位。所有志愿均未被正式录取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对象,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7.各园/点完成补录。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由各园/点后台完成志愿调剂或信息补录工作。
(三)完成报名注册
招生录取结束后,直属、中心学校逐一核实辖区内各园/点正式录取情况,指导并督促各园/点在局核准范围内做好籍注册登记工作。注册学籍的幼儿必须与正式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幼儿园擅自违规建立、注册幼儿学籍。严格遵循“先体检后入园”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入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到幼儿园缴费报名。
四、有关说明
(一)明确“公民同招”政策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纳入教体局统一管理,在局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计非官方网报系统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摸底预约、信息登记等方式争抢生源。
(二)明确“住户一致”定义
“住户一致”是指申请入园幼儿本人具有诸暨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持有完全产权(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的住房地址一致,该地址在当年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其祖父(母)在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且本人出生即随父亲落户在该产权房户籍内(出生申报至今一直没有变动),其父为独生子女,视作“住户一致”。外祖父(母)住房参照执行。
(三)明确“户籍、房产”有效性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等资质证明取得日期截至当年的 5 月 31 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3.产权房系申请入园幼儿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或(外)祖父(母)完全拥有的住宅房(以产权证为准),视为入园申请有效房产。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购房发票等,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四)明确“政策保障生”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后妥善安排入园。未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均视作无效。
(五)明确“拆迁安置”入园政策
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且政府书面约定需解决子女入园问题的,按约定处理。
(六)明确“特殊幼儿”入园政策
根据分类安置原则,多种方式保障智力、听力、肢体、视力障碍及自闭症等持残疾证幼儿(以下简称“持证幼儿”) 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幼儿园接收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且符合对应服务范围录取条件的适龄轻度持证幼儿随班就读;中、重度持证幼儿可申请到相应特教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园就读的重度持证幼儿可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依规落实费用减免资助政策。
(七)明确“随迁子女”入园政策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园同城化待遇,确保合法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八)明确“港澳台同胞、侨胞”入园政策
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及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九)明确“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园政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幼儿园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园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经家长申请,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十)其他说明
1.各园/点要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熟悉网招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完整、真实提交并上传各项信息材料。凡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取消入学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中、大班插班生不在此《实施办法》网报申请入园范围内,家长可自行到幼儿园线下咨询、报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保留幼儿园学籍。因发育迟缓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小学的,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户籍对应入读小学批准同意的《延缓入学证明》,在幼儿园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留园并保留幼儿园学籍。
3.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于2023学年,由幼儿园负责解释,今后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予以相应修正并发布。
附件:
1.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网上报名登记须知
3.次坞镇幼儿园(各园/点)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附件 1
2023 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安排 | 时 间 | |
1 | 下发《诸暨市 2023 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直属、中心学校上报 《招生方案》、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 6 月 1 日前 | |
2 | 小班新生入园对象网上报名登记 | 6 月 6 日-12 日 | |
3 | 初审阶段(幼儿园初审,发现网上报名登 记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供不充分、不准确的, 通过系统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限时补填、 更正)。 |
6 月 13 日-16 日 | |
4 | 现场补报阶段(需更正信息的,或未在集 中网报时段参加网报的,家长可持佐证材 料原件到就近报名咨询服务点或幼儿园咨 询,并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网上补报登记或 信息更正。逾期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 学位处理。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补填 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 6月17日-18日 | |
政策保障生现场核准阶段(申请对象随带 入园申请资格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赴滨 江南路 11 号建设大厦 10 楼会议室进行现 场资料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政策保障 处理)。 | |||
5 | 复审阶段 | 6 月 19 日- 25日 | |
6 |
分志愿 批次预 录取阶 段 | 第一志愿预录取 |
6 月 26 日- 30 日 |
第二志愿预录取 | |||
第三志愿预录取 | |||
第四志愿预录取 | |||
复活第一轮均未录取对象所填志愿,完成第二轮依批次预录取工作 |
序号 | 工作安排 | 时 间 |
7 | 现场核准确认阶段:1.政策保障生持教体 局核准意见单,赴幼儿园直接领取正式录 取通知书等资料。 2.其他预录取对象凭预录取短信通知,赴 预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准确认(所需材 料以幼儿园通知要求为准)。确认无异议 的,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 并做好学籍信息采集工作。 3.现场确认时放弃就读的,或经确认存在 填报信息不实的,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 赴预录取幼儿园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取 消预录取资格。 |
7 月 1 日- 2 日 |
8 | 集中统筹调配阶段:1.填报志愿均未被预 录取的、或被预录取后放弃就读的、或逾 期未赴预录取幼儿园现场核准确认的, 由 属地中心学校依据 “相对就近”等原则统 筹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含民办)。 2.跨镇域调剂对象由教体局负责。 3.服从调剂的,操作志愿调整,经家长确 认后,完成网上预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现场确认。 |
7 月 3 日- 7 日 |
9 | 关闭幼儿园网上报名招录系统。 | 7 月 7 日 |
10 | 不服从调剂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对象,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 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
7 月 8 日-8 月 19 日 |
11 | 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后台完成志愿调剂和信息补录工作。 |
8 月 20 日-24 日 |
12 | 直属、中心学校核实辖区内各幼儿园正式录取情况,局根据各单位报批的核查结果 核定“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录入对象注册资格。 |
8 月 25 日-26 日 |
13 | 幼儿园根据教体局核定的“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录入对象,规范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
8 月 27 日-30 日 |
附件 2
网上报名登记须知
一、网上报名登记操作流程图
下载“浙里办”APP 并实名注册认证 |
登录后,左上角定位“站点列表”下拉框, 选择定位 “诸暨市”。 |
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 |
点击“在线办理” |
选择“诸暨市” |
点击“报名登记” |
按提示填报信息 |
二、填报须知
(一)报名登记系统开放时段:6月6日9:00开启报名服务器—6月12日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
报名登记系统补报开放时段:6月17日 9:00开启报名服务器—6月18日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
(二)填报说明
1.每位申请入园幼儿只能由一方家长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 “ 浙里办”APP,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
2.家长必须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因信息上传不及 时、不完整、 图片不清晰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影响录
取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3.家长根据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以及入读意愿有选
择性地依次排序填报志愿。
4.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申请在补报系统开放日进行补报,逾期仍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
5.网报志愿、信息及佐证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 网报截止后,无特殊情况未经教体局核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资料上传说明
1.诸暨户籍适龄幼儿
(1)必须上传
①户籍信息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三代同
户”还需上传 “ 幼儿监护人页”。
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
(2)选择性上传
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
②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
③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 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需要选择上传):不动产权 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
④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2.非诸暨户籍适龄幼儿
(1)必须上传
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幼儿页、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
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
(2)选择性上传
①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
②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 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上传):不动 产权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
③其他资质证明:
家长一方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家长一方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家长一方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家长一方社保缴纳证件;
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附件3
2023年次坞镇幼儿园(各园/点)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次坞镇中心幼儿园 | 孟老师 | 0575-89093095 | 次坞镇中心幼儿园二楼教务处 |
次坞镇大桥中心村幼儿园 | 周老师 | 13456543170 | 次坞镇大桥幼儿园办公室 |
次坞镇凰桐中心村幼儿园 | 楼老师 | 13732499757 | 次坞镇凰桐幼儿园办公室 |
次坞镇庙前教学点 | 李老师 | 13675762020 | 次坞镇庙前教学点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