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1-29 1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局各项工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重点课程,特别是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相结合,不断筑牢理论根基,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谋深做实“实践转化”文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切实将依法治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审批服务体系,持续推动“网上办”“掌上办”集成优化,积极宣传许可政策和审批标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办事材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坚持“依法、便民、高效、热情、规范”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率和获得感,全年窗口办理各类卫生许可事项4955件次。

2.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个。开展“涉及对乡镇(街道)和企业职能分解下放以及任务分派考核等制度”清理,对历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了清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制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个。组织对《中共诸暨市委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22〕10 号)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执行情况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开展应议应诉工作,收到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3起,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按时书面回复检察建议2个。

3.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证率为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压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制度;制订《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订《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诸卫发〔2023〕66号)和《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诸卫发〔2023〕67号),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的领域,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迎亚运·保健康”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专项行动等执法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实行“网格式”卫生综合执法模式,动态调整专业执法事项目录,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出动联合执法53次。“数智监管”加快推进。全年共承办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44起,其中一般程序460起、简易程序84起,大要案30起,罚没款共计255.38万元;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25件,对查证属实的31件均作出行政处罚;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检工作,2023年抽取国家级、省级双随机任务716项,完成率100%。

4.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省、绍兴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印发实施《2023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加强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督办,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4次。深化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应知应会考试通过率100%。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达60学时以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知识、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护士节、精神卫生日、世界献血者日、杭州亚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通过报刊、公众号、宣传栏、海报、送医下乡等载体,深入乡村、企业和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报送普法信息,诸暨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篇,诸暨日报刊出信息1篇。

5.卫生健康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有序转段、平稳度峰,“轻症救治在基层,重症救治在三级医院”的成功经验得到省防控办肯定和两位省领导批示推广。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工作成效明显,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全省仅有三个县(市、区)入选。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成效明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连续3年绍兴考核排名第1位;村级卫生网底不断夯实,基本实现“中心村”智慧化村卫生室、1000人口以上行政村规范化村卫生室、所有行政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个全覆盖。智慧医疗走在前列,“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入选省共同富裕试点,为全省卫健系统唯一入选县市,并入选绍兴市“七优享”首批标志性成果案例。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峰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建成诸暨市智慧中药房、共享中药房等中医药数字化应用场景。健康浙江考核连续五年获评优秀,“诸暨市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入选国家卫健委第二批优秀案例名单,“心理医生进校园”工作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分享。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一老一小”服务构建新支撑。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项目。

结合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出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诸卫发〔2023〕50号),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9个政策文件、10个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诸暨市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实施方案》(诸卫发〔2023〕19号),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通过开展帮扶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企业和职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100多家企业进行卫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供帮助指导。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建设氛围不够浓厚;有的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个别案件在评查中仍存在证据、文书质量等方面瑕疵,违法行为改正未闭环,案卷归档不够及时,行政执法责任需进一步压实。

四、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局党委书记、局长楼云成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久久为功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题研究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将审议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等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担任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督促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形。

2.持之以恒注重学习引领。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带头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征订发放普法书籍,传达解读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确保落实到位。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卫生健康系统新入职人员培训、在职人员日常教育,以疫情防控、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医务人员普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和全省卫生监督法制骨干培训、绍兴市卫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3.驰而不息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卫健系统权责清单,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疫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常抓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制度约束、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问责。主持召开系统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卫生健康工作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主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4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印发《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查。制定《公立医院纪委书记选派管理办法》,明确6方面16项工作职责,强化卫生健康单位内部监督力量。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运用专业人员、手段和能力开展审计评价,破解专项监督不深不透难题。率先垂范,廉洁从政。深化纪律教育,筑牢廉洁思想防线,重点案例点名通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等制度落实,确保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

五、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推进政务服务“全城办”“县域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要求,继续做好本系统通办业务的窗口受理工作。把“群众满意、社会赞誉、政府信任”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动依法公开事项的及时性、规范性。充分利用卫生健康智能监管系统实施全流程、全要素的综合监管,依法规范相对人行为。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查一次”等执法模式,推进公正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防止监管缺失,避免重复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复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引进高学历、专业化人才充实执法队伍,通过新旧执法人员传帮带,实现工作经验与理论更新的有机结合,打造素质过硬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案卷质量专题培训,把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评分细节,及时纠正问题、提升改进,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继续推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聚焦社会热点和民生关注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4.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要求转变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实践。分层分类开展卫生健康单位人员法治教育,按不同岗位特点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卫生健康单位管理运行全过程。主动挖掘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持续推进以案释法等工作,加强数字化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优化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活动,组织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解读和宣传讲解。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