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01-09 15: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2023年,诸暨市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法治诸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致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诸暨。现将诸暨市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诸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1.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首要内容,常规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开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常态化,全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2次。二是“八进”活动铺开学。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累计开展宣贯活动共175次,参与人数达5万人次。三是以考促效深入学。27名诸暨市管领导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年共有809名领导干部述职述法。

2.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一是机制长效化。完善诸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切实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举措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部门及镇乡(街道)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为100%,诸暨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19次,累计制发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信息通报22期,开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专项责任追究3例。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召开府院(检)联席会议,邀请诸暨市人民法院参与相关专题会议共20余次。二是标准规范化。扎实推进“构建涉企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优商模式”揭榜挂帅项目,诸暨市政府、市级部门及镇乡(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发率和公示率均为100%,完成市级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2件。出台诸暨市政府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明确从议题准备到集体审议4个步骤9个环节的规范流程、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文书模板。三是梳理全面化。对诸暨市政府、市府办自198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45件,其中保留226件、已废止14件,拟废止95件、拟修改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减少34.49%。全年累计审查诸暨市政府文件32件,合同9件,向绍兴市政府备案市政府文件20件。

3.着力提升法治工作效能。一是狠抓部署提速。召开诸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会议,印发《2023年法治诸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2023年法治绍兴建设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清单》。部署召开法治诸暨(法治政府)考核责任落实推进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摸排扣分风险点,对存在扣分风险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二是深化巡察提质。诸暨市依法治市办会同诸暨市委巡察办建立健全法治巡察机制,构建“双察联合”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确保法治领域巡察与诸暨市委常规巡察步调一致、协同高效,实现法治巡察和诸暨市委巡察融为一体、同频共振,截至目前,已对9个镇乡(街道)、2个部门开展法治巡察。三是创优示范提效。以“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为抓手,推动有关镇乡(街道)建立明晰的权责清单,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目前已对参加复评和新创的6个镇乡(街道)逐一开展工作指导。

(二)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1.构建预防性产业合规。印发《关于促进袜业行业、企业合规发展的意见》《诸暨市袜业行业合规管理指引》,组建产业合规编制小组,梳理摸排54个高频风险点和18种行政监管容错情形,结合诸暨实际编制诸暨市袜业产业合规指引,积极构建预防性产业合规体系。

2.首建营商环境监服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办公,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分级处置、首办责任制”的原则,推动形成全市护企优商法治保障大氛围,提升市场主体信任感。中心成立以来,已推动化解各类执法、司法类投诉100余件,帮助挽回企业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与处罚衔接专项监督四大机制,打通执法衔接梗阻。梳理大型商超、道路运输及安全等40余张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覆盖执法事项304项,涉及执法单位18家。今年共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332次,减少扰企4574户次。全面推广“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校外培训一件事”已作为“执法监管一件事”改革标志性成果,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上展示;“网络直播一件事”入选国家发改委“揭榜挂帅”项目,并获评2022年度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4.优化全覆盖法律服务。开展“律护营商·法助共富”行动,构建商会、企业全覆盖的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开展企业清患行动、法治体检等上门组团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摸排企业3.8万余家,解决法律问题55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4.4万余人次。吸纳全市23个基层商会、57个行业协会资源,打造“1个护企优商服务中心+18个派出所服务分中心+35个重点企业(市场)警企联络站(室)”三级联动格局,该项目被评为浙江省第一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5.全面升级政务服务。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高质量“一网通办”率晾晒指标达86.9分,稳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成运行市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明确19个部门705项涉企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深化“政银合作”联办服务模式,实现联办事项超96项,签约邮政、农商、工商等银行网点129个,累计办理业务3126件,提供政务咨询3500余次。迭代升级“诸事小灵通”应用,开发上线超期受理办理预警、运营分析报告等新功能,扩容“智能问答”词条至1800条,“智能秒办”事项达160项、“智能推荐”服务达483条,“智慧地图”实现全市638个基层网点全覆盖,累计预警超期办件32549件次。全力做好企业信用服务,打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企业不良率由4.6%下降到3.44%,下降幅度绍兴第一。

(三)规范执法司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1.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定《诸暨市赋权乡镇(街道)执法办案操作细则》《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细化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制作40余个执法办案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流程。积极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事后回访、重违严惩”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制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清单67项,首次违法预警提示清单29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8项,督促企业主及时消除隐患、防范风险。今年以来赋权镇乡(街道)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1833起,覆盖事项76项,镇乡(街道)赋权事项实施率平均值达73.79%。

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掌上执法”系统和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各类数据,坚持月度部门自查和季度执法检查相结合,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数字化监督。今年来,全市开展部门自查200余次,自行整改问题46个,评查执法案卷1398件,发现问题数494个,印发工作通报4期,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5份。

3.推进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方案》《诸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诸暨市合法性审查协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诸暨市镇乡(街道)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意见》,各镇乡(街道)均已制发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清单和流程图。整合诸暨市级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和法律顾问团,成立多跨领域的诸暨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建立以“1名党政办人员+3名业务骨干+若干法律顾问/线办人员”为核心的“1+3+N”镇级审查中心架构。今年以来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零纠错”,全市23个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制发率、备案率和数字应用率均达100%。

(四)健全共建共治,推进基层诉源治理

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的实施细则》,开设“一站式”纠纷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自动流转”;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探索创新诉前纠纷“三级联动联调”机制,打造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今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37件,复议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彰显。联合法院、部门、镇乡(街道)等多元力量开展重点案件分析研判会商,坚持败诉风险案件行政首长负责制,创新出台诸暨市领导包案化解高败诉风险行政诉讼案件机制。截至目前,共化解中高败诉风险案件47件,前期由诸暨市领导包案化解的7件高败诉风险案件已全部成功化解。开展“涉土涉房领域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压降一件事”攻坚破难行动,规范涉土涉房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压降败诉率,目前败诉率为1.75%。

(五)推动明德守法,优化法治文化建设

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迎亚运法治宣传、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日等专项普法活动,围绕“枫桥经验”60周年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重点内容,制作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开展“一月一法”活动320余场次,主题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1500余场次,覆盖人群达40余万。今年以来“1963法润”直播平台先后完成《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九大亮点解读》《浅谈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从“挖呀挖呀挖”事件浅谈民法典中对网络侵权的保护》等直播活动,累计播出普法直播节目41期,累计点击量445余万次。2023年建立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示范项目”46个,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家,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4家。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改进。行政执法机关间协同衔接有待提高,案件线索移送质量存在差异;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有待规范,公开前审查力度有待加强;行政检查质量有待提升,高频无效检查仍旧存在。

(二)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有待进一步推进。部门、镇乡(街道)虽已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求后,未能及时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和理由,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在决策中的占比和作用不高。

(三)镇乡(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有待推进。镇乡(街道)法治化议事协调机构体制机制建设、依法依规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亮点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目前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过于依赖法律顾问,与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初衷不相符合。

三、2024年诸暨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24年诸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以营商环境法治化改革为主抓手,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更高水平上推进诸暨市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开展“八进”活动,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品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政治轮训内容以及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必修课、重点课程,增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督,将镇乡(街道)重大行政合同100%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范围。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枫桥式”护企优商新模式,一体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构建高效诉讼体系,深化破产事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涉企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机制。

(三)大力推进法治化改革。以“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为抓手,加快在综合行政执法、构建依法治网体系、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建设上率先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整合提升法治建设平台,不断完善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监督制约、纠纷解决、普法宣传、示范创建“六大功能”。在合法性审查中心和现有协同机制的基础上,落实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深化审查实效。

(四)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全面建立“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体系。理顺监管和执法的关系,推动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制定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定向检查等监管工作,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提供技术支撑,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违法活动线索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推动高频事项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

(五)强化法治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以事前规范源头把控、事后督察落实责任为基础,全面梳理法治风险点,出台法治风险清单,开展法治风险“一件事”多跨协同治理,构建法治风险预防、识别、处置、反馈的闭环管控系统。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做好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回复整改率10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

(六)加大法治诸暨宣传力度。聚焦正面宣传、成效引导、获得感知,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守法长期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结合,讲好法治诸暨故事,大力提升法治诸暨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