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4-160749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24 |
主办单位: | 发改局 |
会办单位: | 供电局、建设集团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朱庭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加装充电桩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更好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市以优化城区布局、补齐乡镇短板为重点,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切实缓解电车续航焦虑,保障民众绿色出行。截至2024年5月,我市已建成运营新能源充电站151座,充电桩719个、充电枪1066根,其中镇乡累计建设充电枪数446根,牌头、店口公共充电桩数量已超100根,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不断健全。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现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发展布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化运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实施《诸暨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紧密衔接国土空间及乡村建设、村庄布局等专项规划,加强存量空间利用,明确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和充电容量等,编制完成《诸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预计至2025年,全市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枪1600根以上,其中镇乡不少于550根,基本形成城市5分钟、镇乡半小时充电圈。
二是聚力镇乡建设,打造民生工程。实施镇乡充电设施建设、“未来乡村”充电设施建设二个惠民项目,覆盖18个镇乡,建成投运充电枪100根,实现充电服务网络“镇镇通”。枫桥镇钟山社区公共充电站还被中纪委“非凡十年看变迁,新能源汽车产业由弱变强”点赞。结合山下湖珍珠电商发展,谋划创建充电基础设施样板镇街,科学规划镇内充电站建设,打造集镇3公里充电圈,进一步促进商旅融通。
三是优化要素支撑,落实奖补政策。统筹落实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补贴政策,对在市域范围内建设运营公用、专(共)用充电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2021-2023年累计发放上级补助资金380余万元。
四是推广数字应用,加强运维管理。借助智能服务平台,扎实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引导49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接入省“一键找桩”平台和绍兴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并要求企业及时清退离线桩、故障桩、僵尸桩,着力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水平,有效规避了繁忙站点因机器故障导致的充电堵、充电慢问题。
二、下步工作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全市充电桩设施布局现状、新能源汽车增量和充电桩利用率等实际,聚焦中心镇、中心村、未来乡村旅游和乡村客运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优化站点布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民生实事工程,为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保障。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安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必须按程序完成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消防安全管理、强制计量检定等环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加强日常巡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监测,规范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
三是强化奖补激励。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更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补贴资金,统筹落实上级各项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推动引导充电桩企业赴乡村地区进行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乡村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打造示范项目。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未来乡村和美丽乡村风景带建设,加强创新技术推广,积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样板镇街、样板项目,打造光储充一体化、“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等示范场景,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