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诸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近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等2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诸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政策依据
基本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党中央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2018年10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2023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2024年1月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并要求各地要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不能低于省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浙江标准2023版》)服务事项不缺项、服务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我市完成《诸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诸暨标准2023版》)的编制工作。
二、意见征集与反馈情况
2024年5月10日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32条意见,采纳24条,部分采纳1条,不予采纳7条。2024年5月30日至6月12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诸暨标准2023版》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11大领域共102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诸暨标准2023版》的主要内容是:
(一)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个小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小类,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共9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三)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小类,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户外劳动者服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1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四)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小类,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职业病健康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1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五)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个小类,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探访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六)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小类,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七)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小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14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八)军有所抚。主要是优军优抚服务1个小类,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5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九)文有所化。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1个小类,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参观文化遗产、校外活动服务、档案查询利用、数字文化服务共10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体有所健。主要是公共体育服务1个小类,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一)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小类,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务、邮政快递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安、防灾避险、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环境质量、惠民殡葬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四、施行时间
自2024年11月12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第一解读人:黄一海(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王巧儿(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与改革科副科长)
联系方式:0575-8909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