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7/2024-160826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28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 |
诸暨市公安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徐航锋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管理措施,加大驾车违法使用手机行为整治教育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文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第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交警大队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建议进行深入探讨。针对您的建议,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5月份,我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驾车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区域包括所有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5月份,通过视频监控抓拍驾车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3300起,现场查处车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124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我局交警大队将积极对接各级宣传平台,播放驾车违法使用手机造成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5月份通过西施眼APP刊发了“行车路上的惊魂来电接还是不接”,用图文结合方式进行实例解说,使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驾车时违法使用手机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当注意力不够集中时,驾驶员反应时间将会变长,当有突发情况时会无法及时采取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利用交通违法短视频进行现场执法直播或在各新闻媒体平台上曝光,增加违法驾驶行为的曝光率,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驾车时违法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驾车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提高执法效率和覆盖面,分析非现场抓拍数据,找出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现场执法频率,提高违法查处震慑力,有效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在易发生违法的路段和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在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实时监控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
五是鼓励和提倡社会监督。鼓励和提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衷心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得到您一如既往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