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30 16: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有关部署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各部门上报的修改意见,对诸暨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诸暨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目录共有文件10件,废止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诸暨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题 名

文 号

1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

诸政发〔2003〕24号

2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诸政发〔2012〕59号

3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通知

诸政办发〔2013〕158号

4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诸政办发〔2015〕139号

5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建材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诸政办发〔2018〕16号

6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诸政办发〔2018〕85号

7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诸政办发〔2020〕33号

8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诸政办发〔2020〕48号

9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诸政办发〔2023〕22号

10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城市道路(公路)临时占用、施工开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诸政办发〔2023〕31号

△废止的文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诸暨市司法局

第一解读人:张建平(局长)

具体解读人:冯歆媛(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0575-8859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