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指引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
二、实施主体和范围
请求人到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就下列专利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一)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三、立案条件
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条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四)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五)属于该专利行政部门受案和管辖范围;(六)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专利侵权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共同参加案件的处理:(一)涉案专利权有2个以上专利权人的,全体共有专利权人为共同请求人,部分共有专利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有关实体权利的除外;(二)被请求人为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请求人;(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请求人提交材料规范
(一)请求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请求人主体资格证明,请求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请求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请求人为外国主体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请求人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需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记明代理权限(如代为参加调处、签收有关文件、进行和解、增加或放弃请求事项等),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请求人的信用信息登记资料(只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公示的工商登记信息首页或营业执照信息,即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住所、登记机关、发证日期等信息)。
5.专利权合法有效的文件,包括:(1)专利证书、(2)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公告页,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为公告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3)法律状态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年费缴纳查询结果)、(4)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评价报告等。
6.被请求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物证、书证等证据,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涉嫌侵权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涉嫌侵权产品的证据等。比如:
(1)被控侵权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例如,对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涉嫌侵权产品进行公证保全的证据,或对涉嫌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后取得的证据,以及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发票或收据、购销合同、报价单、产品宣传广告材料、生产任务单、出仓单等。
(2)与被控侵权产品/方法相关的证据。如从市场上或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嫌侵权产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工艺、配方以及生产步骤等。
(3)其他证据。如其他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取得的与专利侵权有关的证据。
(4)请求人主张被请求人侵犯其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为证明被请求人生产的产品与自己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属于同样的产品,可以提交被请求人的产品和/或其产品说明书、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等证据。
(5)侵权专利为发明专利时,请求人需提供被控产品与专利比对报告。
注意:以上第5、6项证据应在证据材料清单中具体详细列明,写明材料名称、所要说明的事实等信息。
(二)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
请求人应当提供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相应请求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一个案件只能涉及一个专利号、一个被请求人,涉及同一专利权人的多个专利号或者同一专利号多名被请求人时,应分别填写请求书并分别立案。请求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交原件;其它证据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在审理时质证。所有证据材料应在证据材料清单列明。
证据材料要整齐美观。用长尾夹夹稳,不要用订书机或打孔机或线装订,以便案卷归档保管。请按证据材料清单顺序排列、编号,复印专利证书等证据材料时,须按原件1:1复印,不得缩小或放大比例。
(三)请求书填写指南及范例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被请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请求人名称要与机构信用信息一致;被请求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3.请求事项: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请求人的专利号为ZLXXXXXXXXXXXX.X名称为“XXX”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名称为XXXX、型号为XX的被控侵权产品。
4.事实与理由:
【发明、实用新型】(描述侵权事实;明确主张权利要求X,被控产品与专利进行对比,指出被控产品是否落入所主张权利要求X的保护范围;法律依据等)
范例:请求人于X年X月X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名称为“XXX”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X年X月X日授予专利权并颁发证书,专利号为ZLXXXXXXXXXXXX.X,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X年X月X日,请求人在XX处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名称为XXXX、型号为XX的涉嫌侵权产品,损害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实用新型设计专利公报公告了请求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X为:(详细描写本案所主张的权利要求X)。
名称为XXXX、型号为XX的被控侵权产品,(详细描写其技术特征)。经比对,该产品落入请求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外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请求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给请求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请求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局请求处理。
【外观设计】(描述侵权事实;被控产品与专利进行对比,指出被控产品是否落入所主张权利的保护范围;法律依据等)
范例:请求人于X年X月X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XXX”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X年X月X日授予专利权并颁发证书,专利号为ZLXXXXXXXXXXXX.X,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X年X月X日,请求人在XX处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名称为XXXX、型号为XX的涉嫌侵权产品,损害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公告了请求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七幅照片,分别为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构成了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简要说明为: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XXX;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XXX;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和图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从主视图结合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简要说明可见:(详细描写本案专利的外观设计特征)。
名称为XXXX、型号为XX的被控产品,(详细描写其外观设计特征)。经比对,该产品落入请求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被请求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给请求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请求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局请求处理。
5.请求人签章:请求人或代理人为自然人的,请用黑色墨水笔签名并摁手印;请求人为机构的,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用黑色墨水笔签名后盖机构公章。在右下角填写日期。
五、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处理流程
(一)立案: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实施主体和范围提交立案请求材料至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送达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
(三)审理:根据案情需要决定进行书面审理或口头审理。口头审理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四)结案:结案方式有作出行政裁决、调解、撤案等。认定侵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的,驳回请求人的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请求人提出的撤案请求而结案,也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六、办理渠道
单位 | 承办部门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知识产权监管科 | 0575-87115913 0575-87588513 | 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