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X3ZJ202405220018号、X3ZJ202406050331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交办信访件 基本情况 | 是否属实 | 整改措施 | 整改 情况 |
1 | X3ZJ202405220018 | 绍兴市诸暨市浦阳江黄尾密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沿岸常有人钓鱼;沿岸污水处理厂向浦阳江排污;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违规占用种质资源保护区,没有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影响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渔业资源。比如柯诸高速诸暨的枢纽、浦阳江治理工程,施工桥梁施工、堤坝建设直接影响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不断退化。建议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好鱼类种质资源。 | 部分属实 | 1.立即开展对该黄尾密鲴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委托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根据论证结果跟进处理。 2.将该黄尾密鲴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关保护措施。 3.进一步完善浦阳江黄尾密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制,加大保护力度,持续强化普法宣传、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 | 已整改完成 |
2 | X3ZJ202406050331 | 1.对根据绍兴市和诸暨市禁渔期通告规定,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且该区域不属于禁钓区范围的答复,来信人表示浦阳江作为钱塘江流域支流,也在禁渔期内;2.询问绍兴市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排污口超标是否会对种质资源保护区有影响;3.柯诸高速诸暨的枢纽、浦阳江治理工程这两个项目在交叉口有互通,其建设是否涉及黄尾密鯝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议进一步核实;4.建议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期跟踪检测,全省监测资料建议加强共享。 | 部分属实 | 1.督促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前开展专题论证。 2.进一步完善浦阳江黄尾密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水质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监测资料,切实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 已整改完成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0575-87597791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