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美墅(一期)物业保修金退还的公示
2024-11-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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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中央美墅(一期)小区全体业主:
中央美墅(一期)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由浙江新锦海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于2015年9月竣工验收,并于2015年9月完成诸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首套房于2015年9月交付。建设单位于2016年1月交纳物业保修金总额为1635744.82元,已经使用金额为0元,本金余额为1635744.82元。
现首套房屋交付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诸暨市物业保修金使用细则》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提出物业保修金退还申请,特向广大业主征求意见,业主如有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到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诸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 11月14日至2024年 12月13日(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诸暨市东旺路53号凤凰社区办公室
诸暨市永昌路8号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5-80703267(社区办公室)
0575-87265525(房管中心)
诸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