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9/2024-161411 |
发布机构: | 马剑镇 |
公开日期: | 2024-11-22 |
主办单位: | 马剑镇人民政府 |
【提案办理】马剑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陈高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马剑镇庆丰和村灯光球场完善的建议(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代表意见,2024年3月15日镇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经核对发现该灯光球场未硬化部分选址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当前该地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您所提出的调整规划,在目前上级调整窗口未开启的情况下,暂无法实施。下阶段,我镇将密切关注上级土地调整相关信息,一旦开始调整,我镇将协调村庄积极申报调整。
感谢各位代表对马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马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