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79/2024-161411
发布机构: 马剑镇
公开日期: 2024-11-22
主办单位: 马剑镇人民政府

【提案办理】马剑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高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马剑镇庆丰和村灯光球场完善的建议(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代表意见,2024年3月15日镇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经核对发现该灯光球场未硬化部分选址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当前该地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您所提出的调整规划,在目前上级调整窗口未开启的情况下,暂无法实施。下阶段,我镇将密切关注上级土地调整相关信息,一旦开始调整,我镇将协调村庄积极申报调整。

感谢各位代表对马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马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