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4/2024-161553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诸暨市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姚杰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助力“千万工程”深入推进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我市建立农村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意见建议非常合理,专业针对性强,我们十分赞同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作为环卫行业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参考您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保障机制。加快诸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拟订《诸暨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安全转运、资源利用”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执法查处严格、资源利用充分的工作格局;联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建筑垃圾违规违法收运、倾倒、处置等行为的处罚力度,2024年1-5月累计立案查处46起。
二是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督促镇街规范设立大件、园林、装修垃圾堆放场所(转运点),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实现“户自运、村监管、镇转运、市处置”的四级城乡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处理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市资源化利用项目已于2024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设计规模为年处置20万吨拆除垃圾、20万吨装修垃圾和1万吨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目前已完成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5000多吨,初级产品骨料质量良好。资源化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装修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城区大件、园林、装修垃圾已全部由资源化利用中心规范处置,下阶段重点加强城区以外各镇街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签订处置合同;同时鼓励市建设集团积极探索第三方服务合作模式,有效提升建筑垃圾处置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参与度。
四是落实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依托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装修固废在线”平台,强化对渣土(泥浆)及大件、园林、装修垃圾的“三联单”管理,构建产生端、运输端、处置端智慧化监管体系,实现全链条、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监管。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理解,同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环卫事业,继续给我们以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关心努力下,我们的环境卫生工作会取得更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