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4/2024-161556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诸暨市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顾国莉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第3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支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从上至下践行“住有宜居”目标和承诺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对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居民居住条件具有重大意义。我市自2016年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来,遵循“业主主体、村居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该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已累计完工156台,在建9台,落实财政补助2815万元,获得社会广泛好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咨询团为业主提供前置服务。市加梯办组织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镇(街)、社区、加梯服务企业、设计单位等业务骨干成立咨询团,为居民提供政策解读、现场踏勘、项目选址、方案设计、报批等一条龙服务,尽力做到设计方案最优,对低层业主影响最小,避免业主资金浪费和少走弯路。
二、提供资金补助减轻业主负担。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22】57号)文件相关规定,市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加梯项目每台补助15万元,涉及管线迁移的,市财政给予4.5万元的定额补助,其余迁移费用由管线单位承担,上述两项费用大大减轻了业主负担,而且业主个人出资部分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
三、搭建平台破解业主意见统一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大的难点在于平衡单元业主利益需求,促进高低层业主达成一致。为破解这一难题,市加梯办、属地镇(街)、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一线,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协调高低层业主分歧,搭建业主共商、民主疏导的沟通协商平台,引导业主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促进多个利益主体达成共识。
四、确立联审制度为业主提供便利。我市在充分吸取以往试点经验和周边县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联审制度,改变过去由业主自己跑的弊端,改为由市加梯办牵头召集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镇(街)以及相关管线单位共同参与联合审查,开通绿色通道为业主提供审批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办实办好这一关键民生实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考察,选择公布一批信誉好、实力强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特种设备生产安装、建筑工程(含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作为建议备选单位,供广大申请加梯业主选择。
2、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选择群众基础好,加装电梯意愿强的小区,推行与周边建筑环境相适宜的造型外观和色调,进行联片加装。
3、结合周边县市加梯补助情况,建议政府适当提高补助。
再次感谢您们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