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4/2024-161558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诸暨市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石大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老旧小区空调外机安全隐患排查除险问题的提案(第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城镇房屋外立面高空坠物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也包括因空调外机支架腐蚀老化,导致的外机坠落事故。同时因空调外机冷凝水无序排水,导致楼道地面长期积水湿滑,引起的居民跌倒摔伤事故频发,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小区物业宣传栏、手机短信、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和开展入户宣传等形式宣传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坠物侵权的责任知识,明确告知空调外机支架安全责任,提高市民对空调外机支架安全存在隐患的安全意识,发动安全责任人自觉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
二、加强外机支架安全隐患检查。结合我市拟开展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外墙三年隐患整治工作,对外立面空调外机及支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帐。或提醒、告知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空调外机及支架予以整改,同时尽可能将冷凝水管就近纳入外立面雨水立管;或同步纳入外立面隐患整治中一并整改;
三、建立长效监测、维护机制。我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坠隐患(房屋的外墙外保温及空调外机支架等附属的构建设施)安全管理督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检查机制,对未开展检查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进一步消除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抛坠物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产生。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明码标价和合同约定方式开展空调支架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特约服务。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