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概况
7月:
1.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年轻干部警示教育活动,赴市清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
2.持续推进各级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203.75件信访件已基本完成整改151.75件,涉及的2个典型案例按整改方案制定要求持续推进整治。
3.系统总结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完成局半年度总结。
4.开展诸暨市空气质量提升“秋季攻坚”专项行动,对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开展低效设施专项巡查、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截至7月15日,诸暨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3%。
5.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7月下发污水零直排问题31个,6月下发的36个问题均完成整改。开展“找寻查挖”“碧水一号”专项行动,累计发现问题324个,均有序推进整改中。
6.完成陶朱街道开义村、次坞镇里亭村2个农村环境整治村建设验收工作。
8月:
1.持续推进各级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的203.75件信访件已基本完成整改149.75件,涉及的2个典型案例按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整治;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7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剩余5项正在推进中。
2.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有关数据、资料上报工作。
3.开展空气质量提升“秋季攻坚”专项行动,编制《诸暨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2024—2025)》(征求意见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落实情况巡查,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焚烧综合防控工作。截至8月18日,诸暨市PM2.5平均浓度为29.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3%。
4.持续做好饮用水源污染源排查工作、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8月下发污水零直排问题34个,上月下发的31个问题均完成整改。持续做好“找寻查挖”“碧水一号”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累计发现问题324个,均有序推进整改中。
5.启动我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签订宣传短信合同、第三方电话调查合作协议,与融媒体中心对接落实自媒体宣传工作。在7月绍兴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生态环境满意度位居第一。
6.开展“无废城市”巡废检查工作,开展全国生态日无废研学活动。开展镇街有毒有害垃圾收运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7.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复合布、家具行业整治工作,启动整治报告编制;会同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属地镇街就烧结砖行业规划许可相关事宜进行会商。
9月:
1.持续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定《诸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提交常务会议审议。
2.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有关数据、资料上报工作。
3.起草《诸暨市2024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扎实开展2024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截至9月19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8.2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1%。
4.持续做好饮用水源污染源排查工作,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划界、工业园区“回头看”检查工作,9月下发污水零直排问题41个。起草关于报批诸暨市第一批“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和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
5.开展我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发送公众满意度宣传短信,启动第三方电话调查,开展自媒体宣传。
6.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5个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验收工作,完成20家土壤地下水重点企业、2021年度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企业年度工作任务。
7.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本月出动执法人员986人次,检查企业420家次;本月立案40件,作出行政处罚22件,处罚金额133.52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