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承诺备案的公开  

2024-12-18 09: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64号),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规范、符合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向企业出具《诸暨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同时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及承诺备案情况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案时间

备案文件

诸暨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浙江洪量新材料有限公司

 

诸环建备[2024]18

2024.12.18

详见附件

1、承诺书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备案承诺书-浙江洪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pdf2、环评电子版(删密版)-浙江洪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pdf3、备案通知书24-备18浙江洪量新材料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