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12-2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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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浙江何字食品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浙2020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38708号、浙2020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37607号、国用(2001)12-20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浙江何字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1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