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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湖镇泌湖村小于塘和陈大湖塘承包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5 15:29 浏览次数:

山下湖镇泌湖村小于塘和陈大湖塘承包公告

 

一、招标人:诸暨市山下湖镇泌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招标项目及标

1、原何大光小于塘:面积68.481600/亩/年,承包期5年(即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承包期内总起标价为547840元(中标后需另付押金34240元,不计息)

2.原周天琪小于塘:面积约212.24亩,1600元/亩/年,承包期4年(即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812月31日止承包期内总起标价为1358336元(中标后需另付押金106120元,不计息)

3、原陈理陈大湖田塘:面积6.5亩,1300元/亩/年,承包期限3年(即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712月31日止,总起标价为25350(中标后需另付押金1300元,不计息),不能养蚌

4、原楼灿根、何大光陈大湖田塘:面积6.5亩,1300元/亩/年,承包期限3年(即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712月31日止,总起标价为25350(中标后需另付押金1300元,不计息),不能养蚌

三、注意事项:

1、承包期内严禁填塘,不准种藕、茭白,不准施有机肥,不准搞违章建筑。

2、如遇府和村征用时,承包者要无条件服从,终止协议,按实际征用面积退还当年至期满的剩余承包款,青苗赔偿按照具体政策处理,其他不作补偿。

3、未经村批准不得随意转包随意转包视为承包方约,届时村有权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4、发包蚌塘必须是符合要求的养殖塘(公共性开放水域以及主干道沿线的退养蚌塘不得进行发包复养)

5、蚌塘养殖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①尾水处理必须达到市级标准;

②禁止向水体直接投喂有机肥、违禁农药等;

③禁止蚌塘内及塘埂周边畜禽养殖、乱搭乱建;

④水体及塘坝周边必须确保整洁,塘坝周边种植苗木要统一、美观;塘面要配有水葫芦或狐尾草等水生植物做到美观又能净化水质,面积不少于整个塘面的10%;

6、标注不能养蚌的塘,如私自养蚌,政府要求责令整治的话,应无条件退养,村一概不作任何补偿。

7、抽排水沟、渠、水电由承包者自行解决,村不负责。

8、承包期限内的电费、水费等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电表在村中的,由村代为缴纳后向承包方按月或季度收取,村催后,若承包方未能及时支付电费等费用的,视为承包方违约,届时村有权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承包合同、相应费用可直接在押金中扣除)。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投标者于2024年1230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31日下午16时到陈波处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费300元/人(报名费不退还)。投标当天,投标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凭证进入投标室,否则不得投标。

五、投标方法:采用高标中标法。招标人确定投标底价,投标人往上投,以现金(人民币)最多者中标,报价精确到元(存单、银行卡一律不计算在内),平标时抽签确定中标者,中标者弃标的,吃没全部投标款,另行招标。

六、支付方式:承包款在投标时一次性付清。中标者需当场缴纳承包押金,押金在承包期满后经村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七、投标时间:20251月2日上午930时。

八、投标地点:山下湖镇人防疏散基地(珍珠路)。

九、联系人:陈波  13456558877    骆苗祥   18072251399                              

 

 

          山下湖镇泌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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