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展!诸暨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20余户签订!

2024-12-30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自己再贴补拿出50万元,旧房子换成新房子,现在可以在电梯房里享受晚年生活,我们真的是很心满意足了。”12月19日上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办理窗口,77岁的杨先生和老伴一起,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办理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旧房过户手续。杨先生也由此成为我市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第一户受益者。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我市以改善型住房消费为突破口,结合自身市场需求,从今年11月25日起,按“政策支持、自愿交易”原则,组织开展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针对的旧房房源为在划定区域内,产权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含),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建成年限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宅,同时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活动采用“以旧换新房票”加“以旧换新购房券”形式开展,房票价值即二手房住宅成交价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换购券价值为房票价值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当天,周女士也前来办理“以旧换新”过户手续。周女士说,自己的旧房子在浣纱中路上,只有50多平方米,面积小也卖不起价,一直以出租为主。这次旧房子评估价格结果出来,她觉得达到了自己的心理价位,且这次所换新房源可供选择的范围比较大,她想把家安在城东。

据了解,为最大程度提升本次“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度及惠民成效,我市在整个换购活动中作出了多项突破。在房源选择上,突破其他县市国企收购旧房并限定只可换购国企开发新房的做法,对新房出售主体进行扩面,共有37个楼盘参与“以旧换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旧房抵扣额度上,允许旧房价值全额抵扣新房房款,真正实现“一换一”;在换购价值方面,在市场化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政府对换房人给予评估价值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换购激励。

至目前,本次商品住宅“以旧换新”活动已基本完成价格评估,市场端反响积极,已有20余户家庭签订旧房收购意向协议,下一步将重点开展收购洽谈、选房签约、交易过户以及房票、购房券发放使用等工作。

(来源:诸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