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6 16:46: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机构名称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何永钢 |
机构地址
|
诸暨市艮塔东路137号 |
联系电话 |
0575-87221528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冬令工作时间相同)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决定的事项; (二)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提存、贷款、还贷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的报告,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四)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建立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体系; (七)分账管理全市其他住房资金; (八)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内设机构:综合科、计财科、归集科、信贷科。具体信息详见“责任科室”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