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文字解读】《诸暨市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19 12: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过程加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维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建立健全污水管网运维监管机制,持续提升长效管护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我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诸暨市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办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及意见征集情况

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市建设局牵头向我市有关单位和镇乡(街道)征求意见,收到各单位反馈意见15条,经研判,对其中8条予以采纳,剩余7条不予采纳,相应理由已向相关单位作出说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在诸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诸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与保护等活动(防洪排涝、农业生产排水、水利排灌、工业污水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城镇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网、窨井、沟渠、雨水和污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出资建设供本单位或者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六、政策简明问答

《诸暨市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办法》分总则、设施规划、项目设计、项目建设、项目验收、项目移交、项目运维、资金保障、附则等九大块内容,以进一步明确加强城镇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及内涝灾害。

问题一:城镇排水设施项目规划分为哪些?

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两个方面。专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由市建设局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按照防治城镇内涝优先和适度超前的原则,每年会同相关部门系统谋划并组织实施。

问题二:城镇排水设施建设主体有哪些?

公共雨水设施的建设由建设集团实施,公共污水设施的建设由水务集团实施。其中经济开发区、高湖片区、科技城片区内公共排水设施由开发委、高湖建管办、科技城建管办实施;三环线内的大唐集镇区域、陶朱街道老三都集镇区域、城中村的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三环线(不含三环线)外的公共雨水设施和除污水传输主干管和泵站以外的公共污水设施的建设,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建设。

问题三:城镇排水设施由谁运维?

公共排水设施的运维由建设责任主体或建设责任主体委托建设实施主体牵头开展。其中市建设局委托建设集团、水务集团实施的公共排水设施的运维由建设集团、水务集团分别牵头实施;经济开发区、高湖片区、科技城片区内的公共污水设施运维由开发委、高湖建管办、科技城管委会委托水务集团牵头运维。新建道路或道路整体改造等工程中涉及公共排水设施代建的,未移交前,由建设单位负责运维工作。

自建排水设施由其产权人(单位)负责运维。

产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维护单位负责运维。

问题四: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运维费用的资金来源?

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维资金由城镇排水设施的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其中未移交资产的,由原建设责任主体负责支付运维资金。建设、运维由国有企业受建设、运维责任主体委托实施的,与各委托方结算。

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资金保障。

产权不明或者难以划分责任的排水设施,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金保障。

七、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解读人:赵益均(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具体解读人:钱豪杰(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5-8908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