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诸暨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夜学、党员活动日、公务员云讲堂、浙里学习等方式,认真开展“线上+线下”学习讨论,帮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积极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及执法证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覆盖率100%。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能切实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述法述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动力。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市委普法办工作要求,开展“一月一法”、专项普法等活动。7月份,在市纳凉避暑中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用品500余份;10月份,会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体局、妇联开展第43个“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宣传册650余份。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宪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宪法学习讨论。
(四)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
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2023年度共制定《关于修订完善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诸发改价[2023]9号)、《关于公布诸暨市2023年粮食收购政策的通知》(诸发改价[2023]20号)、《诸暨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诸发改价[2023]50号)3个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2023年共废除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相抵触或被新的文件替代的局自行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市政府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
制定出台《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诸发改〔2023〕41号),邀请绍兴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为全局机关干部讲解“公平竞争审查实务”,全年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8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作用,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实行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政策文件由法律顾问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绍兴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等规定,制定出台《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办法》,推进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抽查、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粮食收购检查;全面启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检查事项覆盖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抓得不够扎实深入,法律法规宣贯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合法性审查专业力量薄弱,近几年新进机关工作人员中缺乏法律专业毕业生;三是法治建设特色亮点不够鲜明,与发改核心业务、重点工作开展结合得不够牢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找准法治建设与项目投资、营商环境、共同富裕、政策制定、粮食安全、能源保供等职能落实的结合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