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文字解读】《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诸暨市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是2018年的《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2018版方案》)。随着城市建成区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2018版方案》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结合诸暨市实际,编制《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
二、政策依据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三、意见征集情况
(一)部门单位意见征求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市生态环境分局向市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暨南街道、大唐街道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交通运输局、大唐街道意见建议各1条,共计2条,采纳2条,不予采纳0条,其余单位均无意见。
(二)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0条,不予采纳1条,不采纳原因已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回复,至今未收到其他意见建议。
四、适用范围
本次声功能区划分范围是以《诸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区划范围为基础进行。
五、主要内容
《划分方案》主要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划分说明、城市区域外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附件等六部分内容。
(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类功能区。
(二)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诸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为准,主要位于三环线以内。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片区,面积为34.49km2,占总面积比例为22.14%;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片区,面积为88.06km2,占总面积比例为56.51%: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4个片区,面积为33.27km2,占总面积比例为21.35%: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交通干线共72条,其中铁路干线2条,划为4类区的主要交通服务区域4个。本方案对0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做划分。
(三)划分说明:补充说明了诸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其他事项。
(四)城市区域外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求,确定城市区域外相应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情形、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要求和生效时间等内容。
(六)附件:包括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诸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总图、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六、新旧政策对比
2018年的《诸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方案》(诸政发〔2018〕52号)中诸暨市辖区范围内共有功能区10个片区,64条公路,2条铁路,2个火车站;本次方案调整后共有功能区9个片区,70条公路,2条铁路,1个汽车站,1个公交枢纽站,2个火车站。
七、施行时间
划分方案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第一解读人:俞军(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赵建松(水气环境管理科 科长)
联系方式:0575-8711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