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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四年第一期)

2024-02-06 09: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统计区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4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4年1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344件,其中投诉972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2%;举报372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商品类投诉758件,占比78%,服务类投诉214件,占比22%,投诉调解成功788件,成功率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97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本月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972

31.97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758

78%

服务类

214

22%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24

通讯产品

15

家用电器

17

食品

118

保健品

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10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342

装修建材

26

其他

206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81

美容、美发服务

24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17

修理服务

8

设计、装修服务

5

租赁、旅游服务

0

文化娱乐服务

44

其他

35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342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5%,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诸暨本土区域特色针织类产品:如袜子、袜裤、内衣、儿童服饰等,主要反映的问题为商品虚假宣传,有起球、褪色、质量存在瑕疵等问题;食品类118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6%,主要是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超保、变质以及食品卫生问题;装修建材2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主要反映装修材料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交通工具24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主要问题涉及商品“三包”退换修、售后维修服务、商品质量、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车辆手续不齐全等方面。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81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38%,主要反映餐馆就餐环境卫生状况不佳、服务态度以及菜品中发现异物等问题,酒店住宿实际环境与宣传不符,服务质量下降、卫生情况堪忧。文化娱乐类4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1%,主要涉及KTV、健身卡、儿童早教等方面退款纠纷以及观影服务不满意等问题;美容、美发服务2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1%,主要是该行业的价格及服务后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