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67/2024-15586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陶朱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2-28

陶朱街道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1 16: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陶朱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诸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诸安委办〔2023〕51号)文件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陶朱街道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燃气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三级关于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全面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奋力推动陶朱街道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目标

紧盯燃气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强化燃气企业、餐饮行业、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各级学校食堂、各类培训机构等用户的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保障陶朱街道燃气领域安全长效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燃气经营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燃气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违规经营、人员无证上岗、设施缺乏维护、安全制度不健全、运输车辆不合规、入户安检未落实、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二)聚焦公共场所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气瓶违规放置,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风险隐患。

(三)聚焦燃气工程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新、改(扩) 燃气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监护制度,对燃气在建工程和燃气管线建设项目,重点排查未按规定实施质监、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落实燃气管线保护相关规定,建立燃气管线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四)聚焦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现有燃气燃烧器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配件等产品,督促相关主体履行好自身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相关产品投入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抓落实。成立陶朱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城建办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办(线)分别对照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各责任线办要按照“到事、到人、到时、到位”的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反馈明确。主动发现问题,推进整治,建立台账,形成闭环,把长效化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排险除患促整改。各责任线办和有关责任人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堵牢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对市级下发的《燃气领域检查相关问题交办单》,要以“一失万无”的危机感展开核查,及时做好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下发《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的,由城建办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三)培训宣传强意识。由城建办对接燃气公司专家、市天然气公司,组织辖区内餐饮、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其它责任线办须充分结合本部门工作,开展“多方位、全立体”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等基础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连接软管、燃气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五、时间安排

从2024年2月底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31日) 

结合诸暨市2024年燃气领域专项重点整治行动,城建办、应消办牵头开展一次餐饮用户燃气安全生产培训。各责任线办按各自职责对照责任清单立即组织一轮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可参考绍兴市下发的《餐饮经营企业燃气安全手册》,查明存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摸清底数,实行清单化精细管理,并落实2024年问题交办单第一期的隐患整改。

(二)整治攻坚(2024年4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中,应坚持一般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问题隐患得到有效解决。涉及市级下发的交办单中的问题,各责任线办须及时督促用气单位进行整改。城建办、应消办、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各管理处、各城市社区每月上报当月的检查情况,发现重点隐患问题由城建办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必要时可申请停气处理,同时建立验收台账备查,对整改过程进行记录,以便后期复查和总结经验。整改完毕后,各责任线办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回头看”,防止隐患“再反弹”。

(三)巩固提升(2024年9月1日—长期) 

整治攻坚结束后,各责任线办要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线总结,梳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及时提炼并固化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制度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长期指导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长效。街道将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梳理燃气安全管理中的重难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责任制度,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工作。


附件:1.陶朱街道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2.陶朱街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表

3.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4.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5.陶朱街道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停气预警)

6.餐饮经营企业燃气安全手册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