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诸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陶朱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街道建设工作,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法治组织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握“一条主线”,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人大工委监督、办事处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施策机制。调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书记、主任双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涉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二是坚持“一岗双责”。2023年度组织召开2次党工委法治建设会议,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持续发展同步进行。三是营造全员学法用法氛围。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利用周一夜学、专题培训等常态化开展各村社主职干部和全体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培训数次,厚实理论功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街道相关村法治学校、村级法律顾问均结合下村、咨询等活动开展了一次以上法治课。相关村社还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不断提高村级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今年辖区迎宾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民主社区。
(二)坚持宪法至上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服务人民“贴心人”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坚持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违法追责。要求领导干部慎用手中权力,带头严格守法,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自觉接受法律规范的约束,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度累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执法决定69件,街道各类合同70件,其他事项3件。二是严格执行党工委工作规则和党工委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单位公职律师制度和梯队建设培养,街道现有公职律师2名,已全面开展法律顾问对各类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务的事前参与、事中建议、事后复盘工作。全面监督辖区所有村(社区)有效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协调参与工作,确保村级合同审查不缺位,2023年度街道、村社级法律顾问累计参与相关法律活动730余次。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接市政府信息科等相关部门、督促街道本级各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大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并更新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了解各部门的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及进行投诉建议,不断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建立完善陶朱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由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疑难案件的协调、行政诉讼、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按照《陶朱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明确重大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期限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的原则,规范流程,创新方式。此外,街道党政办建立健全了内部流程,明确文件交办、初审、复核、决定、归档等流程,保证合法性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目前已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机1台,有效地为相关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每项执法活动做到事先有备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资料,尽可能使每一项执法活动实现全流程闭环。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街道累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予以驳回。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依法应复,在法定期限内向市法制办提供相关证据,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街道累计参与行政诉讼案件4起,因及时组织协调法院、司法局、当事人等单位开展积极调解,2件在庭前调解成功予以撤回,剩余2件尚未开庭。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陶朱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专业性人员还不足,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二是履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行政执法的创新方式不够,案源还不够拓展。五是行政诉讼案件还较多,主要涉及拆迁遗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和会商予以妥善化解。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多配强法治队伍。严格执行党工委工作规则和党工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等制度,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方面择优汰劣,让更多更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到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务的事前谋划中来,全面落实党工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确保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进一步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横向对接联合开展电信反诈、反邪、反毒等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学法、懂法、守法”,推进法治基层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突出“程序优先”原则。适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开展模拟执法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四是进一步发挥街道社会治理中心作用。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力度合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深入探索基层多元治理,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保障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运作,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科网格作用,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