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突出重点,防范关键风险
1、矿山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实质内容审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完善边坡高度1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边坡位移在线监测系统。持续深化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对重点矿山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1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
2、危化品方面: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持续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层基础。
通过综合考量企业工艺、涉及危化品的危险性及储存、使用的数量,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分级,进而突出检查重点、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形成科学防范、重点突出的监管模式。
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严守春节销售旺季安全底线,深入排查异地储存、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3、工贸方面: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提档升级,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场所、高风险作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二)分级分类,强化日常监管
1、市应急管理局层面:全年抽查全市危化品经营企业,加油站、油漆及化学试剂销售、工业气体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点等许可企业不少于150家次。对涉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喷涂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全年抽查规上企业不少于100家次,规下企业不少于50家次(详见附件:《诸暨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各镇街应消办层面: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三场所两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个月检查1次以上。除重点监督检查以外的企业,属地镇街每个季度应对辖区内一般工贸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在2024年1月31日前,各镇街将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上报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备案。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相关执法文书,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涉嫌违法违规的一律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检查结果录入掌上执法系统,实现线上办案。
(三)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1、统筹应急执法力量培养。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大培训,提升专业监管执法能力。在每月一重点实操练兵的同时,把公示公告、普法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融入到执法行动中,常态化推行精准化、服务式执法。加速锻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硬朗的执法队伍。
2、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手段。利用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无人机等,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监控全覆盖,同时以学练兵,监管执法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熟悉无人机,可燃气体检测仪等专业设备使用,通过演练复盘等手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3、适当采取突击飞检模式。利用节假日或工作日晚上时间,实施不定时飞检。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
(四)以案说法,加大警示宣传力度
1、实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制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深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罚”,强化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曝光,持续保持震慑效应。
2、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企业职工等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直接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到应急管理局,强化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效果,切实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充分利用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正面宣传。一是加大警示宣传力度。丰富案例提示性、警示性内容,不定期重点曝光大案、要案、新类型案件。二是开展以案释法说理宣传。在做出行政处罚同时,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附件:5——附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