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的公示
2024-03-1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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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现有我市浙江大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至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洛阳华燃石化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1月8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现将转移申请情况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申请企业名称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拟转移数量 | 利用/处置单位 | 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 | 运输单位 | 转移期限 |
浙江大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煤焦油 | 451-003-11 | 200吨 | 洛阳华燃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豫环许可危废字130号 | 东营亨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024.11.8 |
联系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话:0575-80727112 传真:0575-807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