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何伟航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6: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干〔2024〕1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何伟航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诸政干〔2024〕2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何伟航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