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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一苦竹山田塘等7块田塘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1 09:57 浏览次数:

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一苦竹山田塘等7块塘承包招标公告

 

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一苦竹山田塘等7块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一苦竹山田塘等7块塘承包

3.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亩)

标底价

(元/亩

承包期

1

朱一苦竹山10亩+

朱一苦竹山13.8亩

23.8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2

朱三苗圃

22.05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3

浒山大门口畈

17.7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4

朱三娘鱼山1

25.36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5

朱二新桥头藕塘

23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6

朱三娘鱼山2

23.25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7

朱二磨单片

10.5

1200

中标公告日--2025.12.31

 

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电费另算,插卡式智能电表收费。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徐光明       工作手机:13626859398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7日

 

    三、报名时随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紫东分理处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3 2814 512

4.金    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1

朱一苦竹山10亩+

朱一苦竹山13.8亩

2万

1万

2

朱三苗圃

2万

1万

3

浒山大门口畈

2万

1万

4

朱三娘鱼山

2万

1万

5

朱二新桥头藕塘

2万

1万

6

朱三娘鱼山

2万

1万

7

朱二磨单片

1万

0.5万

*银行缴款时须注明具体投标标的,单笔投标预缴款仅限投一个标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447下午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8:30-10:00

2.报名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

农村产权交易报名处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10:10

2.投标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或标价款逾期未缴清的,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未中标者的款项在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严格执行诸政发〔2017〕9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和Ⅴ类水的治水通告》要求,禁止在禁养区域内养殖蚌。

4、中标者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5、若涉及到土地政策变化等原因需中标者退还承包地块的,以及若承包地块列入征用范围的,中标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规定,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6、承包期满后,中标者(承包经营者)必须无条件归还土地、基本恢复原状,每延期一天支付1000元每天的违约金。承包期满后自行清理承包地块范围内作物、经济树木等,否则归村所有。养殖物及地面临时建筑物由中标者(承包经营者)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否则归村所有,由村处理并由承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基本恢复原状及清理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经营者补足)。

7、未经村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承包耕地,必须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倾倒污染淤泥,承包水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挖塘养蚌、种藕、取泥,不得擅自规模养殖家禽家畜,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否则收回承包田地。

9、承包塘不得规模养殖鸡鸭鹅等家禽,养殖水产必须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10、承包地块的水费、电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本村用插卡式智能电表,电费由中标人自理。

11、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月1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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