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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四年第九期)

2024-04-30 16: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统计区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4年4月,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1673件,其中投诉119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1%;举报48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9%;商品类投诉936件,占投诉总量的79%,服务类投诉254件,占比21%,投诉调解成功714件,成功率6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55万元。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190

65.55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数量(件)

占总投诉的%

商品类

936

79%

服务类

254

21%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交通工具

38

通讯产品

13

家用电器

21

食品

218

保健品

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16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335

装修建材

20

其他

275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数量(件)

餐饮、住宿服务

91

美容、美发服务

15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28

修理服务

3

设计、装修服务

2

租赁、旅游服务

0

文化娱乐服务

68

其他

47

三、投诉数据分析

以上数据表明,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335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6%,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的价格、尺码偏差,商品的虚假宣传、虚假发货,销售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做工粗糙、有瑕疵;食品类218件,占商品投诉量的23%,主要涉及两点:第一是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存在变质、超保等问题;第二是外卖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普遍反映在外卖食品中吃到异物;交通工具38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4%,主要涉及交付定金(订金)或押金不退还、未按合同提供饰品或赠品等纠纷;质保期内售后拖延或拒绝提供保养或维修服务等售后服务;家用电器2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主要涉及产品使用寿命短,质量问题频发,多次返修仍有故障;售后服务态度差,处理流程繁琐耗时,维修价格不透明,不积极履行“三包”。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文化娱乐、衣服洗涤染色等行业。餐饮住宿服务91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36%,主要反映餐饮店的明码标价、环境卫生、食材新鲜度及服务态度等问题;酒店住宿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文化娱乐服务68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7%,主要涉及足浴、健身、早教等方面的内容;衣服洗涤染色服务2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主要涉及洗涤后衣服存在异味或在洗涤过程中出现掉色,并对其他衣物造成染色引发纠纷。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