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7/2024-15731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09
文号: 诸农发〔2024〕38号 文件登记号: DZJD65-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11: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意见征集情况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完善农业产业保障体系,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3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明确政财政扶持导向,加快农业保险机制创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2024年扩大主粮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主粮作物政策性保险覆盖面。2024年,各镇乡(街道)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参保率要达种植任务面积的80%以上,力争全覆盖。各镇乡(街道)要按面积任务组织好种植小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村经济合作社为单位联合投保,参加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政策性保险。鼓励镇乡(街道)根据实际,加大对水稻、小麦参保农户的保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镇乡(街道)推行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参保、清单到户。

(二)实行保险品种目录管理。中央、省级品种目录实行全覆盖,开展水稻、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杂交水稻制种、大(小)麦、油菜、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大棚西瓜、露地西瓜、葡萄、生猪、能繁母猪、奶牛、鸡、鸭、淡水养鱼、公益林林木火灾、林木综合等政策性保险。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等三个绍兴市级地方特色品。2024年诸暨市试点开展高粱种植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香榧高温干旱气象指数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香榧古树保险、水稻收获期间损失保险等6个种类的地方性农业政策性保险(具体政策另行制订)。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用诸暨地方特色农业的商业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根据省保险机构遴选结果,2024年中央、省级品种农业政策农业保险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承保,绍兴市地方特色品种(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承保,共保体要加强“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保险服务协调对接,增强服务保障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手段,简化承保、定损、理赔等程序和手续,切实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快捷方便、科学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镇村两级“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机制,及时对接共保体承保公司,合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共保体要落实必要的业务工作经费,加强对镇村两级“三农”保险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建立考核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稳产保供的重要工作之一,主粮保险80%覆盖率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要对照目标任务,统筹组织落实,市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镇乡(街道)要广泛开展水稻、小麦等农业保险产品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特别是种植散户参保理赔等知识,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知晓度。

该文件有效期一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1.2024年度诸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补贴标准

2.诸暨市水稻等主粮作物保险工作方案

3.中央、省定品种镇乡(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联系单

4.地方特色品种镇乡(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联系单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2024年度诸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及补贴标准

(一)水稻的每亩保险金额,早稻为1200元/亩,保费补贴56.47元/亩,农户自负3.53元/亩.单季稻为1400元/亩、保费补贴66.27元/亩,农户自负3.73元/亩,连作晚稻1300元/亩保费补贴61.37元/亩,农户自负3.63元/亩。

杂交水稻制种(50亩(含)以上)保额1200元/亩,保费补贴111.6元/亩,农户自负8.4元/亩;

(二)大(小)麦保额600元/亩,保费补贴为21元/亩,农户自交1.5元/亩。

(三)油菜(5亩(含)以上)保额500元/亩,保费补贴为13.5元/亩,农户自交1.5元/亩。

(四)大棚(5亩(含)以上)(一年期)按实际价值投保,单体钢架大棚费率为3%,连栋钢架大棚费率为2%,保费补贴75%,农户自负25%。

(五)大棚蔬菜叶菜类(5亩(含)以上)保额1800元/亩,保费补贴97.2元/亩,农户自负10.8元/亩。非叶菜类保额2400元/亩,保费补贴129.6元/亩,农户自负14.4元/亩。多年生蔬菜保额3300元/亩,保费补贴178.2元/亩,农户自负19.8元/亩。

(六)葡萄(5亩(含)以上)保额3000元/亩,保费补贴135元/亩,农户自负45元/亩。

(七)露地蔬菜叶菜类(30亩(含)以上)保额900元/亩,保费补贴48.6元/亩,农户自负5.4元/亩。非叶菜类保额1800元/亩,保费补贴97.2元/亩,农户自负10.8元/亩。

(八)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头,保费补贴为81元/头,农户自负9元/头。

(九)生猪(出栏200头(含)以上)保额1200元/头,保费补贴48.6元/头,农户自负5.4元/头。

(十)肉用鸡(存栏8000只(含)以上)保额6元/只,保费补贴0.192元/只,农户自负0.048元/只。种鸡和蛋鸡(存栏2000只(含)以上)保额20元/只,保费补贴0.8元/只,农户自负0.2元/只。

(十一)肉用鸭(存栏5000只(含)以上)保额7元/只,保费补贴0.224元/只,农户自负0.056元/只。种鸭和蛋鸭(存栏1000只(含)以上)保额20元/只,保费补贴0.8元/只,农户自负0.2元/只。

(十二)淡水养鱼(10亩(含)以上)保额5000元/亩,保费补贴120元/亩,农户自负80元/亩。

(十三)林木综合险财政补贴75%,农户自负25%。

(十四)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存栏母猪30头以上),保额1000元/头,保费补贴为25.7元/头、农户自交25.7元/头。

(十五)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10亩(含)以上),保额1500元/亩,A品种保费补贴为126元/亩、农户自交54元/亩;B品种保费补贴为63元/亩,农户自交27元/亩;C品种保费补贴为42元/亩,农户自交18元/亩。

(十六)叶菜成本价格保险,按实际价值投保,费率为10%,保费补贴90%,农户自负10%。


附件2

诸暨市加强水稻等主粮作物保险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农民投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到2024年,全市各地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参保率均达到80%以上,力争全覆盖;开展水稻等完全成本补充保险。

二、参保方案

(一)保险品种

1.浙江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早稻为1200元/亩,保费补贴56.47元/亩,农户自负3.53元/亩.单季稻为1400元/亩、保费补贴66.27元/亩,农户自负3.73元/亩,连作晚稻1300元/亩保费补贴61.37元/亩,农户自负3.63元/亩。

2.中央品种小麦种植保险:保险金额600元/亩,最高费率3.75%。保费财政补贴21元/亩,农户自负1.5元/亩。

(二)参保方式

1.20亩以上种植大户,可以单独投保,投保时提供土地承保合同、土地流转清册等种植证明材料。

2.20亩以下种植散户,以镇村或经济全作社为单位联合投保。

(三)参保时间

小麦参保应不晚于1月底,早稻应不晚于5月底,单季晚稻不晚于6月底,连作晚稻不晚于8月底。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启动承保工作,确保保险期限覆盖作物生长周期。

(四)保费优惠

1.各镇街要结合实际,鼓励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自负保费部分补助。

2.实施未赔激励,按保险方案的最大幅度,对连续年度赔付率低于一定水平的保险实施费率下浮,探索对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发生理赔的参保主体实施保费优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督导

各镇乡(街道)要建立健全“三农”保险服务站,做好面上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分解下达指导性任务,加大对村级统一投保工作的指导,确保完成保险参保率工作目标。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增加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共保体落实必要的业务工作经费,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培训、交流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发动

广泛开展水稻、小麦等农业保险产品、财政扶持政策等宣传,坚持农户自愿参保原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等方式,宣传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知晓度,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资金保障、措施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保险公司要积极做好承保、定损、理赔各环节工作,规范保险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健全服务网络,保障参保农户正当权益。

附件3

中央、省定品种镇乡(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联系单

镇乡(街道)服务站

保险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报案电话

姚江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朱寰吾

186****2859

95500

山下湖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枫桥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侯  

135****8070

岭北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浬浦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东白湖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暨南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楼金俊

158****8267

陶朱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璜山三农保险镇服务站

陈宅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东和乡三农保险服务站

王煜钰

137****6917

赵家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店口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大唐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王萍萍

159****1565

应店街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次坞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暨阳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牌头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马怡涛

150****4065

安华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浣东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五泄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马剑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同山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附件4

地方特色品种镇乡(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联系单


镇乡(街道)服务站

保险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报案电话

店口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钟春玲

135****6775




















95518

姚江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石姚兴

139****7829

山下湖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寿光辉

135****2571

枫桥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石志坚

186****2075

东和乡三农保险服务站

赵家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岭北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方晓慧

136****8401

浬浦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东白湖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陈宅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璜山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暨南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郑国泰



177****7178

陶朱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暨阳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浣东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五泄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张利佳

135****0052

马剑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大唐街道三农保险服务站

应店街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翁余卫

186****0089

次坞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牌头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杨超

138****2263

安华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同山镇三农保险服务站


全文下载:诸农发38(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