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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首笔资金的公示

2024-05-14 11: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我市华都国际纺织产业城(一期)列入第二批试点,获得专项激励资金250万元。根据《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第二批)》和《诸暨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诸经信〔2024〕10号),现将首笔拟拨付激励资金10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  

附件: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首笔资金拨付情况.doc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