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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场所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发布日期:2024-05-15 16:1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为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场所提升改造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诸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场所提升改造项目

4建设地点: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高湖路 57 号

5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市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安装 1-7 楼电梯1台;公共服务中心场所大楼内-2至6层监控改造、屋面防水维修、室外破损铺装路面改造;对公共服务中心场所一层社保窗口板块及咨询台装修改造,二层婚姻登记窗口板块搬出后装修改造,三层商务服务板块整体装修改造,大楼内1-3层强弱电和网络提升改造(含吊顶和灯具更换)等相关工作。

6投资额:约1095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安装、市政、电梯加装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9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且已按规定办理CA。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的: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详见附件《CA申请及绑定流程》)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附件《移动CA具体申请及操作方式详见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0575-80707607。

1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资格。

13其他要求①、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一名市政工程监理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签署复核意见与申请表保持一致②、拟派总监应无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③、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办法: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

17招标文件: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18网上报名时间:20245218:30时至202452116:30时止(须已办理CA,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19开标时间:202452210:00(投标人不需要派人参加)

       地点: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26号二楼开标室

20本项目在交易中心新平台上进行招标,操作指南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注册及登录网址: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jy.zhuj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1联系人:宣建江   工作电话  0575-87595304   (招标人)

    工作电话  15381635651     (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电话  0575-87595304   (招标办)  

 

 

诸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515


附件下载:
监理发公告.zip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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