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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第1号总河(湖)长令发布!
发布日期:2024-05-16 14:41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决定开展2024年全市河湖库“清障拔钉”专项行动,旨在坚守水安全底线,奋力营造“诸水安澜”良好河湖水生态环境,高标准建设全域幸福河湖。

这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筑坝拦汉、围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域行为,以及黑臭水体反弹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河湖库“一点一策整治销号:认真排查我市浦阳江一干五支等县级以上河道、乡镇河道及山区河道等主要行洪排涝河道淤积情况,全力解决河道淤积妨碍行洪问题;全面完成纳入名录管理的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大中型水库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完善全市河湖名录;全面开展2019年以来涉水审批项目“回头看”,整治涉水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逾期未恢复临时占用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项目许可和批后监管。

据悉,我市将河湖库“清障拔钉”专项行动作为河湖长制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级总河(湖)长要作出部署要求,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任务落地。同时,建立健全“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立案查处。另外,还将建立河湖库“清四乱”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等现象,进行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水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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