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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10:39 浏览次数:

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 

竞价公告

 

受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时在璜山镇市场监管所四楼大会议室(开标室)举行“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竞价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

3.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

竞价保证金(元)

底价

(元)

租期

(年)

1

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

50000

700000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年

   该承包项目为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已经徐家坞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予以发包。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集体山),承包山林林权证范围:诸林证字(2006)第HS140006号,小地名:云雾山(阳),面积196亩,四至:东至:金骨龙分水。南至:坑路,西至:红岩村山界。北至:山岗。云雾山(桃树湾)面积:51亩,四至:东至:山脚路。南至:吉竹坞路界,西至:红岩茶山横路。北至:搁栅龙分水。云雾山(阴),面积:160亩,东至:高大扩散龙。南至:山岗,西至:去吉竹坞路界,北至:坑,共计:407亩,上述林权证包括:徐德明(15亩)、徐天明(18亩)、徐仲和、徐火星、徐洪天、徐志明(15.48亩)的自留山,以上6人的自留山不在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内,自留山除外的其余竹木山均为该项目的承包经营范围(包括山湾荒田、茶山)。实际竹林承包面积:358.52亩。(具体以实际现场勘察为准)。

中标后,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云雾山竹林承包项目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首笔承包款35万元整,承包期第五年一次性支付第二笔承包款10万元整,承包期第10年一次性支付第三笔承包款10万元,承包期第15年和第20年分别一次性支付第四笔和第五笔承包款各5万元,承包期第25年一次性支付剩余承包款。具体支付条款和金额以签订协议为准。

4.了解具体情况或须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徐国富  13906857581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

 

三、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3、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投标报名人为企业,则企业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费300元(不退还)。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

本次竞价投标保证金50000元(需在2024年5月28日17:00前缴纳),未竞得人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还。

本次竞价活动收取报名费:300元(不退还)

 

开户名: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诸暨农商银行璜山支行

 号:201000032630499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璜山镇政府二楼210办公室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

2.投标地点:璜山镇市场监管所四楼大会议室(开标室)

其他事项:请所有竞价人携带竞价资格确认书准时参加,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若标的竞价人数量只有1人,则终止该标的竞价程序,由委托双方协商出租事宜。承包价以现场竞价报价单金额为准,但不得低于标底价。

 

七、投标办法:

1.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平标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若与原承包人平标,根据原合同要求,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享有优先承包权。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没收竞价保证金,投标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2.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时,投标人自带黑笔或蓝笔。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者必须在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缴清首笔35万元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并与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投标。

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承包期满后发包人无条件收回;若承包人在承包期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无条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租赁期间,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资源存在状态,不得改变标的现有用途,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乙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若改变林地用途需按程序办理林转用手续等,如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若需要采伐被征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代许可手续。若违规操作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其它要求: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及政府要求终止承包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标的不能使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承包款按实际承包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8)乙方在承包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时缴纳各种规费,如各种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人员伤亡,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及因违法经营活动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九、注意事项

1、标的具体地址:璜山镇徐家坞村(具体地址以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为准)。

2、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

3、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诸暨市璜山镇徐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璜山镇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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