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祥童衣架厂年产500万个衣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29 14: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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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祥童衣架厂年产500万个衣架生产线项目

诸暨安华镇球山村

诸暨市祥童衣架厂

项目500万元,形成500万个衣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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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气:注塑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机密闭,无组织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整室密闭收集处理后,通过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牌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未作规定的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公司;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529日至202465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报告正文-诸暨市祥童衣架厂-删密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