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泄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4年五泄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2024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五泄镇实际,现就2024年五泄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具有五泄镇户籍的;
第二类: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五泄镇学区内拥有产权房的;
第三类:非五泄镇户籍,但父母在五泄镇务工经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持有我市居住证的。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由中心学校备案。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区域 |
五泄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 1 | 五泄镇范围内所有 行政村及社区 |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入学对象监护人在手机中安装“浙里办”APP,打开软件后,点击上方搜索栏,在左侧定位选择“诸暨市”,搜索栏输入“学在诸暨”,打开页面后报名人身份确定为“社会人员”,在下方点击“我要办”,找到“小学/初中报名”,在所在栏目按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为6 月 11 日至 6 月 17 日。报名类别及信息填报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无法更改。
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对报名中提交的信息,若发现存在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6月17日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到五泄镇中心学校咨询,也可由老师帮助进行网上报名。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2.第二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房产权证信息(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市的居住证)。
3.第三类
①入学对象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②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父母(或入学对象)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证信息(非诸暨籍的需提供);
④父母一方所经营商铺或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⑤父母一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信息。
(二)组织录取
报名完成后,公民办各学校同时对照条件对报名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经复核同意后同步开展录取。
1.第一类入学对象按划定学区招录入学。若该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住、户一致”的优先招录。
2.第二类入学对象在第一类招录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取得房产权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招录。因学额已满无法入学的该类对象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3.第三类入学对象在第二类招录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情况下再进行招录。
①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务工经商年限长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长短、家庭监护困难程度等因素有序招录。
②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招录的,则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三)公布录取结果
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将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入学对象监护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查询进程,7月15日开始可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对象按电子通知书所规定日期到录取学校报到。7月25日公布从民办学校回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录取名单。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户籍、房产等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2012 年 6 月 21 日以后登记的,视学额宽松情况进行录取。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应依据,并参照原户籍(产权房)类入学条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也可在安置地按户籍(产权房)类条件申请入学。具体入学对象以拆迁安置时相关会议纪要为准。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 50%及以上的, 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二)关于特殊群体入学的说明
1.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2.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入学,一般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父母一方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条件安排。
3.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保障政策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精神执行。在具体统筹安排入学时,可结合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稳定职业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长等综合因素有序安置。在我市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方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分类安置,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5.“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也可转学至有空余学位的其中一个孩子所在的公办学校。
6.超龄儿童入学。须先经学校核实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方可安排入学。
上述对象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就读的,与其他选择民办的学生同等对待。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2024年五泄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五泄镇中心学校。学校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校内外宣传,学校在报名前会在校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村(居)、社区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如遇本《办法》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决。
(三)本《办法》由五泄镇政府、五泄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附件:
1.“浙里办”APP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24年一年级新生新生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3.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五教【202406】2024年五泄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诸暨市五泄镇中心学校
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