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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补充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经费的公示

2024-05-06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3〕1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对2023年认定报备的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的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经费奖励;对1家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发经费奖励;对2家2023年有效期内规下高企首次升规企业给予经费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我局书面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高新科87016750;

  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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