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5: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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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机构名称 |
诸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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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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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一江 |
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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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五楼 |
联系电话 |
0575-87013897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冬令工作时间相同) |
工作职责 |
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挂党建室牌子)、计划财务科(挂内部审计科牌子)、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福利科、老龄事业发展科、社会事务科(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移民安置办公室;设下列事业单位: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救助福利中心、市婚姻登记处、市慈善事业指导中心、市殡仪馆。 市民政局机构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定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六)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八)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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