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1 17: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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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机构名称 |
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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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陈岳 |
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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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9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令冬令工作时间相同) |
联系电话 |
0575-87239700 |
工作职责 |
(一)承担越剧艺术传承工作,修复、保存越剧资料,挖掘整理优秀越剧资源。 (二)组织越剧惠民展演,承担文化艺术交流。 (三)承担越剧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培养引进表演、文艺编创等方面的人才。 (四)完成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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