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皮肤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2024-06-11 09: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了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特殊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院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拟新增皮肤科“玻尿酸填充塑形”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

现将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元)

单位

备注

33H0007

基础水光

880元


33H0007

功能性水光

1580元


33H0007

玻尿酸填充塑形

1800元(除颈纹)


2500元(静态纹填充治疗)

每部位


2500元(除泪沟(黑眼圈)

双侧


2000元(玻尿酸填充塑形)

每部位

不含玻尿酸

33H0007

肉毒素治疗

600元(注射腋臭)

双侧

不含肉毒素

600元(手足多汗)

双侧

不含肉毒素

600元(瘦小腿)

双侧

不含肉毒素

600元(瘦肩)

双侧

不含肉毒素

600元(瘦脸)

双侧

不含肉毒素

1000元(除皱)

每部位

不含肉毒素

33H0007

二氧化碳激光

30元(汗管瘤、扁平疣)

每颗


600元(睑黄瘤)

每侧


80元(黑痣、樱桃状血管瘤、老年痣、皮赘)

每颗


33H0007

红蓝黄光治疗

50元


33H0007

痤疮护理(挑粉刺)

100元


33H0007

嵌甲治疗(挂线+甲沟重建)

600元

每趾


33H0007

美容皮肤缝合术<创口3cm

1000元

不含耗材及麻药

33H0007

腋臭小切口根治术

1500元

每侧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