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解读】【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公布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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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要求,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现调整公布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快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高效便利的办事环境,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内容

调整公布《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调整后我市政务服务事项从2023年的2294项调整至2024年的2281项,其中行政许可868项、行政给付96项、行政确认249项、其他行政权力431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备案328项、公共服务193项、联办事项55项。

明确我市40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层级情况,其中纳入市级中心2005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资规、卫健、市场监管等38个部门(单位)事项;纳入镇级中心745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资规等19个部门(单位)事项;委托村级中心代收代办299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卫健等10个部门(单位)事项。另因场地限制等原因,设置车管、退役军人、婚姻登记3个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事项进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清单明确的办理层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目录调整情况,同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事项认领、修改、删除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信息一致。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依据清单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以最优的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解读单位: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解读人:行政审批改革科 杨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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