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4-06-05 14: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因素,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定,坚持“人地挂钩”原则,严格落实人地联动机制,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为主线,弘扬“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理念,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诸暨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3.3229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诸暨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为142.2651公顷,占总量的27.18%;住宅用地为66.7197公顷,占总量的12.75%(均为商品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314.3381公顷,占总量的60.07%。

表1  诸暨市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商品住宅用地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用地

供应量

523.3229

0.0000

142.2651

66.7197

66.7197

0.0000

0.0000

0.0000

314.3381

0.0000

0.0000

比例(%)

100%

0

27.18%

12.75%

12.75%

0

0

0

60.07%

0

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2024年度诸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城区建设用地供应120.4051公顷,占供应总量23.89%;开发区建设用地供应57.018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31%;镇乡建设用地供应326.577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4.8%。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用“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保障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城市交通用地供应,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大力支持养老用地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2、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列入供应计划,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不断优化住宅供应结构,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先确保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地,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鼓励闲置、低效利用工业用地实施有机更新。

(二)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诸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突出城东新城、城西开发区等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加快推进中心镇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建设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商业居住用地向镇区集中,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严格按照“四未一低”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城镇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土地有机更新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继续深入执行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严格项目筛评,精准土地要素配置,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标准,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已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变动要提前介入、提早谋划,跟踪服务,切实做好用地需求保障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计划有效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应加强协作,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和各做地单位,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健全土地储备机制,增强计划的可实施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单位应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和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市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诸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等3张附表(诸暨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