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0/2024-158830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公开日期: 2024-07-24
主办单位: 诸暨市司法局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林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青年律师执业奖励、增强帮扶举措的建议问题的提案(第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律师行业政策扶持的关注。根据《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2】64号文件),我市自2013年起设立了律师工作专项经费,以扶持律师行业的发展。然而,随着时间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该经费的数额经历了一些调整。

我们了解到,您对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所关注。此政策显示了绍兴市政府对律师行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但考虑到诸暨实际及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实施,我市暂时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2〕3 号)继续执行。此举旨在保证现有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和研究,以便在条件成熟时,能够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另外,根据《诸暨市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诸才云集”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市委办〔2024〕14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出台各类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如高校毕业生来诸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来诸工作后给予相应房票补贴、安家补贴、租赁补贴以及配套人才公寓等等,吸引各地优秀青年律师来我市执业。

我们始终致力于推动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并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期待与您共同努力,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繁荣发展。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