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4/2024-158880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俞小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跨界协作促进共治、共享、共富的建议(第80号)收悉,建议系统研究和剖析了我市环境治理跨界协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五个方面对策建议精准务实,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引领性,对深化我市环境跨界治理工作极具借鉴价值。综合市综合执法局会办意见,结合建议具体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环境跨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建议提出的我市生态环境跨界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中要害,针对性强。为补齐短板,主(会)办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固废、危废协同处置
根据固体废物管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无需办理行政许可,危险废物处置需向省生态环境厅申领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均不设置地域壁垒,产废单位可自行选择利用处置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不定期更新全省范围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公众可直接登录省生态环境厅政府网站查询,目前我市可进行跨县域危险废物处置的经营单位共4家。
针对跨省转移处置的,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固体废物转移出省贮存、处置或利用的,应当在转移前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规定,2024年以来,我市省内跨区域转移固体废物2676次(转入1401次,转出1275次),跨省转移20次(转出11次,转入9次)。
(二)建筑渣土消纳处置
根据《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我市临时消纳点是通过“建设工地申请核准出土处置,需土单位申请设立消纳点,综合执法局核准”方式设置的,全市范围内共有临时消纳点23个,标准化消纳点1个,规划建立标准化消纳点4个。2023年以来,我市累计办理渣土倾倒案件215起,行政拘留95人,其中跨区域案件合计101起,涉及44家源头单位。
(三)水系上下游协同保护
目前我市主要跨县域水系包括:1.大陈江自金华市浦江县进入我市,汇入浦阳江最终流入杭州市萧山区;2.凰桐江源于诸暨,最终流入杭州市萧山区;3.壶源江自杭州市富阳区流入我市,最终反流回杭州市富阳区。
我市每月对各江出入境断面进行取样检测,2024年以来取样检测各项数据均达标。同时,浦阳江出入境、壶源江出入境断面、大陈江汇入浦阳江后均安装自动监测站,浦阳江入境自动站属于浦江县,壶源江出境自动站属于富阳,自动监测站异常数据均发送相关责任人,2023年以来出入境断面未出现异常数据。2023年我市已与萧山区、浦江县签订浦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及考核结果,预估浦江县将向诸暨市支付800万元补偿资金,诸暨市与萧山区之间互不补偿。
(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我市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改造排放整改工作及排放要求,均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浙环函〔2019〕269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0〕260号)开展。目前我市共有钢铁行业企业1家、水泥行业企业9家。钢铁行业企业(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停产改造中,已完成总体改造进度的60%,预计于2024年11月完成改造。水泥行业企业中7家独立粉磨站已完成改造验收,2家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均已基本完成改造。
二、关于落实建议的工作安排
建议提出的对策具有较强指导性,对深化我市环境治理跨界协同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环境治理跨界协同工作:
(一)探索建立区域间互助共享机制
与周边县市区建立水质异常数据互相平台、环境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及时互通水质异常数据和环境违法线索。同时,严格依据《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3年本)》(浙环发〔2023〕33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市本级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绍市环发〔2023〕58号)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联合协商审批。
(二)积极参与跨区域交叉执法、组织部门联合执法
借助“绿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省内、绍兴市内交叉检查。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协作,借助“大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谋划生物质锅炉、废旧物资回收、非法加油点等专项执法行动。
(三)充分利用舆论、科技力量
借助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过程多角度“晒”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进展、成效和短板,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同时,加强与浙江省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等高校的合作研究,推动环境治理从“人治”向“数治”转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给诸暨环境保护事业予以关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4年7月24日